第509章 你那公章,连年代都搞不对-《让你打官司,你把对面全送进去?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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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几天后。

    魔都,滨江路某高档私人会所。

    三楼贵宾包厢门窗紧闭,窗帘拉得严严实实。

    陈锋坐在紫檀木主位上。

    金丝眼镜摘下来搁在桌面,露出一双精于算计的细长眼。

    对面坐着孙富贵的大哥孙富强和堂弟孙富林。

    两个人西装革履,但鬓角的汗渍暴露了焦灼。

    “陈律,我弟那边到底能不能保? ”

    孙富强搓着手,声音抻得发紧。

    陈锋不急着接话,端起红酒杯晃了两圈,抿了一口。

    右手从公文包里抽出一份文件,摆在桌面正中央。

    标题:《孤儿过继协议》。

    落款日期:2005年4月10日。

    A4纸。一枚鲜红的圆形公章。

    “看看。”

    孙富强拿起来翻了两页,手指停在公章上。

    “这……是真的?”

    陈锋从雪茄盒里挑出一根,镀金剪刀咬断烟帽, 火柴蹭亮,烟雾从鼻腔渗出来。

    “你还当真了?当然不是真的!”

    “但它会变成真的。”

    “当年的老村支书刘德厚,还有中间的介绍人赵五。”

    “两个人我都见过了,一人一百万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会出庭作证。”

    “2005年这个过继手续是在村委会办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弟弟是和法收养,压根不知道孩子来路。”

    孙富林瞪着眼:“万一警方查出来是假的呢?”

    陈锋弹了弹雪茄灰。

    “查出来又怎样?”

    他把雪茄夹在指间,指向那份协议。

    “就算这份过继协议被推翻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有第二道防线。”

    他压低声音,语速变快。

    “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。”

    “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,按2005年的旧刑法,最高刑期三年!”

    三根手指在两人面前竖起来。

    “刑法第八十七条。”

    “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五年不再追诉。”

    “2005年到现在,整整二十年。”

    “追诉时效早就过了!”

    “法院要是敢判,那就是枉法裁判。”

    “我直接上诉到最高院。”

    孙富强听完,整个人往椅背上瘫了一截,长出一口气。

    “陈律,这能行?”

    “行不行的,你看我就行。”

    陈锋翘起二郎腿,叼着雪茄吐了个烟圈。

    “我倒要看看那个陆诚,怎么跟时效条款掰手腕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同一时间。

    魔都,某直播平台。

    罗大翔的直播间在线人数突破三千万。

    老爷子坐在书桌后面,黑框眼镜推到额头上, 桌面摊着一本翻到第八十七条的《刑法》教材。

    他的面色前所未有的凝重。

    “各位观众。”

    “今天必须给大家讲一个非常残酷的法律现实。”

    他指着条款,一字一顿。

    “收买被拐卖的儿童罪。法定最高刑,三年。”

    “按照追诉时效的规定……”

    “二十年前的犯罪行为……”

    “从法律层面上讲,确实已经超过了追诉期限。”

    弹幕炸了。

    “什么???买孩子最高才判三年???”

    “这法律是保护犯罪分子的吧!”

    “二十年跑掉了?那申刚找了二十年有啥用!”

    “求求了不能让人贩子跑了啊!”

    罗大翔摘下眼镜,揉了揉发红的眼眶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大家愤怒。”

    “我也愤怒。”

    “但法律就是法律……除非……”

    他顿住。嘴唇抖了两下,叹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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